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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国际专利申请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日期:2015-06-24 10:03 | 浏览 次] 字体:[ ]
 
 一个国家根据本国法律批准的专利权只在受该国法律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为了扩大专利技术的保护范围,申请人有时还需申请在某些指定国家和地区同样有效的专利。根据PCT规定提出国际申请时,需要遵循如下流程。
 
1.国际申请的递交
 
一般情况下,PCT国际专利申请应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国家局提出。PCT专利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就要指定该申请将在哪些成员国有效,这些被指定的国家称为“指定国”。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PCT指定受理局,只接受中国的国民或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专利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时,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中国。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中文、英文两种语言。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PCT申请后,将对所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认为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申请手续完备的,即确定国际申请日。国际申请日表示自该申请日起,PCT国际申请在每一个“指定国”具有相当于正规的国内申请的效力,该申请日也成为在某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
 
审查合格后,则将申请文件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
 
2.国际检索
 
国际检索是一个封闭的过程,除单一性或明显错误的问题外,申请人与检索单位没有什么交流。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自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以后到期的期限为准,检索单位会制定检索报告或在某些情况下宣布不制定检索报告。检索报告或宣布将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专利人。
 
自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送交该PCT专利申请要求的“指定国”的专利局。 
 
3.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出版物有两种:小册子和公报。公布形式包括纸件和电子件。
 
4.国际初步审查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强制性的。国际初步审查只就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见,其审查意见对各个指定国并没有任何约束力。在该阶段,申请人可对其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也可能会收到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发出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进行修改。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时,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会制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传送给申请人和国际局。东莞商标注册
 
5.指定国审定阶段
 
进行完国际阶段后,经过申请人申请启动,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国家(或地区)阶段。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因各国法规不尽相同,有些国家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会晚于30个月(或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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